11月30日下午,人文学院艺文讲坛第四十四期在图书馆206举行。中国社会科学院前副院长、中国社会科学杂志前总编辑,中国社会科学大学博士生导师张江教授作了题为《阐释的前理解》的讲座,讲座由张其学副校长主持,人文学院院长纪德君、副院长哈迎飞,陶东风教授、戴伟华教授与学院师生一起参加了讲座。讲座在对何为阐释,何为强制阐释进行诠释的基础上,结合文学与日常生活中生动的案例,讨论如何理解作为方法论、本体论意义上的阐释学之重要概念“前见”。

阐释(Hermeneutics)一词源于古希腊神话中宙斯的信使赫尔墨斯(Hemes)的名字。赫尔墨斯将神谕和旨意转换为人类可以理解的语言传达,同时也解释神谕,使得其意义得到传递。这个神话故事在一定程度上呈现了现代阐释学关于阐释的全部理论和争论,如信息的源头宙斯所言的神谕本身的意义是什么?神谕的传递背后是否有其他的含义?信使赫尔墨斯所传达的,或许是宙斯神谕本身的意义,但是是否存在着有意识地误解、错误和歪曲?
张老师在这些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展开,认为从功能上来看,阐释是居间说话,是作为存在物的人在面对现象时的言说、说明和表达。从心理学意义上来看,阐释是自我确证。自我确证是个体的一种本能,是遗传而来的,是个体在群体、在他者那里获得自我认知,对自我形成基本图式,即认知世界的基本框架的过程。一种理论或概念,只有经过阐释进入学术场域进行交流与讨论,才能得到自我确证,理论或概念进入学术场域的过程是阐释的过程,而他人对该理论的评价则是“得到确证“的过程。进而,从社会学意义上来说,阐释是为了争取承认而斗争的过程,这也就是阐释的目的。承认和自证是无处不在的,即阐释是无处不在的行为,是此在存在的方式,是对思之思。
而所谓的“强制阐释“,指的则是“背离文本话语,消解文学指征,以前在立场和模式,对文本和文学作符合论者主观意图和结论的阐释”。那些非文学的、脱离了文本的阐释,从阐释者已有的立场、意图出发的阐释就是强制阐释。在这里,阐释者清醒的立场并不是前见,而是个体自觉主动想要达到的目的。前见是心理学意义上的期望,是无意识地影响人的认知的。在阐释活动中,当阐释者有了指向性的目标和动机时,阐释者会借由主观意愿寻找到符合阐释者需求的虚假相关,进而制造出符合其目标的阐释对象。“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实际上是一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个体对于事物现象的认知既可以是不同的,又可以是制造了虚假相关的强制阐释,而前见是可以调整的,是流动的。

讲座的最后,张教授将阐释的有效性问题留待大家思考。讲座与谈人陶东风教授在简要清理命题背后的历史语境与本土性之后,从自证需要寻求他人的承认,自证具有文化的塑造性的角度出发,认为承认走向的是公共交往,因此自证与阐释只有符合交往的理性与规则才能赢得承认。
撰稿人:吕鹤颖